济宁中高考饮食安全揭秘:每餐食品须留样48小时
养生之道网导读:问题多、隐患大的学校食堂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工作开展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被依纪依规追究监管责任。
作为每年6月份很重要的一件大事儿,如何分配复习时间、如何安排作息时间、如何搭配营养膳食等问题成了目前广大中高考考生家长讨论的话题。为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食药监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将组织力量对中高考设点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问题多、隐患大的学校食堂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工作开展不力、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被依纪依规追究监管责任。
问题餐饮单位整改不到位将被取缔
市食药局餐饮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5月下旬起,我市食药部门便组织执法人员对考生就餐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整顿,排查安全隐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有效工作协作机制,了解中高考设点的学校食堂和接待考生食宿的饭店、餐饮服务单位的情况,集中力量加大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尤其是小餐饮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承接考生就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持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承办聚餐活动现象等,督促其健全和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加工过期变质、有毒食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等。
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出的餐饮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向社会公告,警示考生不去就餐;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服务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
豆浆、凉菜、蛋炒饭等高风险食品禁入菜单
今年中高考期间,我市食药监部门将安排监管人员驻点检查考生就餐点情况,包括就餐人数、餐次、菜谱等,对中高考期间考生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程监管。监管人员将对考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采购食品及原料、厨房操作、餐(饮)具消毒等进行监督。重点检查采购食品时是否有固定进货渠道; 是否执行索票索证和验货制度,确保不采购和不使用过期、变质、不洁及可疑食品,厨房粗加工时即时检查是否有腐败变质食品;是否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两小时内。未经监督人员查验的食品及原料一律不得使用。
监管人员还将对供餐食谱开展审查工作,菜谱中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供应凉卤菜、色拉及含水分较高且容易变质的食品,禽肉要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不得供应豆角类、发芽土豆、豆浆、皮蛋、凉菜、蛋炒饭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供应擅自改变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食品。同时,监督餐饮单位做好留样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用工具(容器)、专用留样柜,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样数量为每份菜品100克,0至10摄氏度冷藏并作好留样登记。
中高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开辟“绿色通道”
随着高考临近,我市食药部门走进校园,与考生面对面开展食品安全和防范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我市食药监部门目前已经督导相关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济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对瞒报、漏报、迟报、误报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将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